2026年7月22日,汇源集团发布官方声明,就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汇源”)重整投资人违约行为及相关争议作出公开回应。汇源集团强调,其始终严格遵循《重整投资协议》《增资协议》等法律文件,全面履行了自身义务。

然而,重整投资方——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文盛资产”)及其关联方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诸暨市文盛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诸暨文盛汇”)长期拒不履行协议约定,已构成实质性违约,严重损害汇源集团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据声明披露,2026年7月1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执行通知书(文号:(2026)京03民初174号),对诸暨文盛汇持有的北京汇源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4045.178472万元)实施冻结,冻结期限至2029年7月16日。该司法措施表明:第一,汇源集团依法维权的决心坚定不移;第二,司法机关对争议股权采取保全措施,为本案依法审理及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第三,任何试图通过违约、拖延、欺诈等手段规避法律责任的行为,终将付出法律代价。

汇源集团明确指出,文盛资产与诸暨文盛汇作为严重违约方,已无权继续依据《重整投资协议》干涉北京汇源的正常经营管理,更不得借此损害汇源品牌及相关合法权益。针对近期个别主体以“商标侵权”等名义干扰汇源集团及合作伙伴正常经营的行为,汇源集团郑重提醒相关方应尊重法律与司法文书,立即停止不当行为。对任何恶意投诉、恶意举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汇源集团将依法追究责任。

汇源集团表示,将继续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北京汇源相关问题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