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诉讼尚未终局,前案已撤诉新案待审
针对近期汇源集团关于重整投资合同争议的公开声明,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于7月22日正式发布澄清公告。公告指出,汇源集团相关主体曾就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北京汇源作为第三人被卷入。2026年7月6日,汇源集团主动申请撤诉并获法院准许,该案以撤诉方式终结,法院未对所谓“严重违约”等主张作出任何实体认定。此后,汇源集团另案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法院尚未就事实与责任作出裁判。诉讼保全仅为程序性保障措施,不等同于实体胜诉。汇源集团在声明中刻意隐瞒前案撤诉、新案未结的关键事实,其单方解读易误导公众,北京汇源有必要予以澄清。
二、股权冻结属股东层面,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及经营不受影响
本次被冻结的是股东持有的北京汇源60%股权,并非公司名下的商标、经营资质或其他资产。股权保全是针对股东权益的临时措施,不改变北京汇源的独立法人资格,也不导致经营管理权、商标权利等转移。合同争议与公司日常经营属不同法律关系,任何主体均无权以未审结的诉讼或保全措施干预北京汇源的正常运营。此外,北京汇源的破产重整程序已依法终结,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获法院确认,具有确定效力,不可逆。当前合同争议不影响重整效力及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北京汇源的生产、经营、品牌维权工作均在正常推进中。
三、合同争议不构成品牌授权依据,反对滥用程序性保全
北京汇源强调,重整投资合同争议与商标权属、品牌授权属于不同法律关系。公司对其依法享有或有权使用的“汇源”商标拥有清晰权利基础。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主体,不得擅自使用商标组织生产、加工、销售。未审结的合同诉讼不产生商标授权效力,股权保全措施更不赋予品牌使用权。汇源集团不得以诉讼纠纷为名,为未经授权的生产行为披上合法外衣,不得利用程序性保全制造实体胜诉或获得授权的假象。北京汇源坚决反对将程序性保全包装为实体胜诉,反对以合同争议为商标侵权行为开脱。
四、商标维权全国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针对未经授权使用“汇源”商标的行为,北京汇源已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起诉、政企协同等多种手段开展维权,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品牌保护行动已覆盖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安徽、黑龙江、江苏、内蒙古、新疆等十余省市,与属地市场监管局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执法人员共查处侵权商户150余家,形成生效行政处罚文书138份(含行政处罚决定书7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31份),明确认定汇源集团旗下工厂未经授权生产的“汇源”商品构成商标侵权。同时,北京汇源已对汇源集团及旗下10余家工厂提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部分被告银行账户已被依法冻结。北京汇源提醒合作伙伴审慎与上述主体开展资金往来,避免损失。
五、呼吁尊重司法程序,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北京汇源表示将始终尊重司法程序,依法提交证据、陈述事实,维护公司及各方合法权益。公司强烈谴责企图通过恶意诉讼混淆视听、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敦促有关主体停止发布片面信息,停止混淆合同争议与商标权利、品牌授权及经营管理事项。对于捏造事实、干扰司法或市场经营的行为,北京汇源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工作,维护“汇源”品牌声誉,保障消费者、合作伙伴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