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规则调整下的市场影响
近期,中国证监会针对再融资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根据新规则,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方式中,定向增发将成为市场主导,可转债紧随其后,而配股案例则相对较少。其中,征求意见稿中的关键变化是将定向增发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首日,由锁价发行变更为市价发行,这可能导致业绩不佳和信誉较低的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融资的难度增加。
市价发行的实施,意味着那些业绩佳、信誉好的公司更容易通过定向增发融资,而高估值的公司则可能面临更大挑战。例如,有研新材取消锁价发行后,其滚动市盈率高达166倍,投资者必须权衡高估值买入并锁定较长时间的风险。
可转债市场的优势与风险
与定向增发相比,可转债的优势在新规则下将更加明显。由于可转债涉及转股流程,且转股成功存在不确定性,许多能够通过定向增发融资的上市公司通常会优先选择定向增发。但新规则实施后,对于那些难以通过定向增发融资的上市公司,可转债的“代价”变得不那么重要。
可转债以面值发行,转股前为债券,投资者认购时无本金亏损风险,市场接受度高,发行失败风险低。近年来,尽管部分可转债如搜特转债、中装转2出现违约,但征求意见稿对此进行了补充,要求上市公司具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
通过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仅“近三年ROE平均不低于6%”这一指标,就将沪深主板超过54%的公司排除在外。对财务指标设置硬性要求,降低了可转债违约风险,同时提升了可转债的吸引力。
市场套利与政策调整
可转债的灵活性优于定向增发,其转股价可以调整,尤其在股价下跌时,向下修正的转股价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可转债上市后即可交易,流动性强,而定向增发股份则有限售期。
考虑到可转债的特性,存在套利逻辑:可转债结合了股性和债性,上市交易后,其价格在股价下跌时有债底支撑,股价上涨时可能同步上涨,甚至涨得更多。大股东因持有更多可转债,上市后套现获利更大。
抑制过度和非理性融资是政策调整的重要方向,但可转债容易为大股东套利提供便利,可能导致资本浪费。目前大股东的可转债有6个月限售期,但影响甚微,可以考虑延长锁定期或分批解锁。
建议从董事会层面入手,排除大股东参与可转债认购,除非其承诺只转股不卖出。这将减少大股东套利的可能性,使融资更贴合企业经营需求。